杭州实行公证摇号买房政策 购房环境趋于公平合理化节果决明
2022-07-13 12:13
杭州实行公证摇号买房政策 购房环境趋于公平合理化
《通知》还指出,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两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日前,浙江杭州房地产市场有关单位下发了一项利于有效遏制投机炒作,消除炒卖房号等不良风气的通知,这项通知的下发,意味这杭州要实行公证摇号买房政策,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实,杭州房地产市场的购房环境将趋于公平合理化,有助于住房回归到居住的本源,从而保障杭州房地产市场经济的长效稳定。
摇号买房
4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正式下发《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实施主体,青藤仔应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并对无房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给予倾斜。
据了解,公证摇号售房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专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通知》明确,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在项目当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
这也意味着,并非杭州市区所有项目都要进行公证摇号。即2018年4月4日后取得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意向客户登记数超过推出房源数的,应当公证摇号售房;意向客户登记数少于推出房源数的,不需要公证摇号售房。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切实杜绝炒卖房号等行为。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沼菊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房管和司法部门将进行指导监督。
另悉,办公、商业等非住宅可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公证摇号买房的政策,一定卡特兰程度上可以遏制投机炒作,消除炒卖房号等不良风气,对刚需购房者来说提供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购房环境,让房屋回归居住使用的本源属性,保障全体购房者的合法利益。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教授虞晓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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